养父母离婚了,财产该如何继承?
我是被养父母养大的,现在他们离婚了。我很担心之后他们财产继承的问题,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养子女还能不能继承他们的财产,是和亲生子女有一样的继承权吗,财产继承又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和流程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收养关系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来抚养,从而建立起类似于亲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继承则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将其遗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养子女和亲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地位。即使养父母离婚了,只要收养关系没有解除,养子女依然是养父母双方的法定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但是,如果养父母立有遗嘱,那么财产继承将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意味着,养父母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决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谁,留给多少。如果遗嘱中明确排除了养子女的继承权,那么养子女就不能按照遗嘱继承财产。不过,如果养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即使遗嘱中没有为其保留必要的份额,在分配遗产时,也应当为养子女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另外,如果收养关系在养父母离婚后被解除,那么养子女就不再享有对养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权。收养关系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一般包括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两种方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