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亲生父母遗弃后,是否可以分财产?
我从小就被亲生父母遗弃了,这么多年一直生活得很艰难。现在听说亲生父母留下了一些财产,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分到财产,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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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子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分财产的,也就是依法享有对亲生父母财产的继承权。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继承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遗弃的子女被其他人收养,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种情况下就不再享有对亲生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但如果没有被收养,只是亲生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那么该子女仍然有法定继承权。另外,如果亲生父母立有遗嘱,且遗嘱中对财产作出了明确处分,排除了该子女的继承份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子女可能无法分到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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