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在被判有期徒刑期间能否减刑?
我关注到李铁被判刑了,我想知道在他被判有期徒刑的这段时间里,从法律角度来说他有没有机会获得减刑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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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减刑的概念。减刑就是在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后,由于其在服刑期间有一些良好的表现或者有立功等情形,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讲,就是本来判的刑期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减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对于李铁这种被判有期徒刑的情况,如果他在服刑期间能够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可以减刑或者应当减刑的条件,那么理论上他是可以获得减刑的。不过,减刑也有一定的限度。根据刑法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李铁符合减刑条件并获得减刑,他实际服刑的时间也不能少于他原判刑罚的一半。同时,减刑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所以,李铁在被判有期徒刑期间是存在减刑的可能性的,但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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