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超过三年家里死人能住吗?
我买了套二手房,后来才知道原房主在不超过三年前在家里去世了。我心里有点膈应,但又不想浪费钱重新换房。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能不能继续住这套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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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房子不超过三年家里死人是可以住的。在法律上,并没有针对这种情况禁止居住的规定。房屋的居住权主要基于房屋的所有权和合法的租赁合同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如果您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您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当然享有居住的权利。如果您是通过合法的租赁关系取得房屋的使用权,那么在租赁期限内,您也有居住的权利,并不因房屋内曾发生过人员死亡事件而受到影响。 而且,从法律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看,若卖方在房屋交易时故意隐瞒房屋内曾有人死亡的重要信息,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如果不存在隐瞒等欺诈行为,房屋的实际居住权是受到法律保障的,不会因为所谓的‘不超过三年家里死人’这一情况而丧失。所以,单纯从法律角度,您完全可以继续居住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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