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写了女方名,离婚时能要回吗?
我结婚后出钱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婆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房子我能不能要回来?我心里没底,毕竟钱是我出的,但名字写的她的,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个事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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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结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时能否要回这个问题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仅属于一方的财产,另一方通常没有处置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在婚后出钱买房,即便房产只登记在女方名下,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双方的收入等财产往往处于混同状态,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视为双方共同购置。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购房的钱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并且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等,同时有证据证明当时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并非是赠与女方的意思表示,那么在离婚时,男方有可能主张该房产不完全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双方在购房时或者婚姻期间签订了相关的财产协议,对该房产的归属有明确约定,那么就要按照协议来处理。比如协议约定该房产仅归女方所有,那么离婚时男方可能难以要回。 综上所述,结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离婚时能否要回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进行分割;若能证明是男方个人财产且有相应证据支持其主张,情况则会有所不同。最终的结果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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