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我开了一家科技公司,一直在投入资金搞研发。听说研究费用可以加计扣除,这样能减轻企业负担。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能加计扣除多少,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内容。
展开


研究费用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它的意思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可以按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数额扣除之外,还能额外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减轻企业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具体的加计扣除比例,依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不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