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野生动物有哪些罪名?
我最近听说非法涉及野生动物是违法的,但不太清楚具体有哪些罪名。我平时对野生动物保护也挺关注的,就怕身边有人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相关法律,所以想了解一下非法涉及野生动物具体有哪些罪名,好做到心中有数。
展开


非法涉及野生动物的相关罪名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指那些数量稀少、面临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比如大熊猫、东北虎等。《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所说的非法猎捕、杀害行为,就是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去捕杀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其次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收购就是指以金钱等财物为代价获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运输是指采用各种方式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非法出售则是把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卖出去。同样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还有非法狩猎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禁猎区就是国家划定的禁止狩猎的区域,禁猎期是规定禁止狩猎的时间段,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是那些对野生动物资源破坏较大的工具和方法,比如使用毒药、爆炸物等进行狩猎。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