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方已经离婚,房子判给女方,男的还月供,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卖房子吗?

我跟另一半离婚了,房子判归我,但男方还在还月供。最近听说他好像有卖房的打算,我很担心他能不能真的把房子卖掉,毕竟房子是判给我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看,男方到底有没有权利卖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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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双方已经离婚且房子判给女方,男方还月供的情况下,一般男方是不可以卖房子的,不过存在特殊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是决定能否售卖房产的关键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已经明确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那么女方就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财产所有者对于其个人财产拥有占据、使用、收益及处分等四项权利,只有房屋产权所有人才能够进行房产买卖活动,另一方擅自出售的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女方获得房屋产权,但还未办过户手续,也未在产权管理部门声明备案,男方利用这个时间差卖房,且第三人可能是善意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该房产,这种情况下可能会产生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不过,从保护女方权益的角度出发,女方应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房管局知道双方有共同还贷的情况,通常是需要女方签字配合才能办理房产买卖相关手续的。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女方应抓紧让男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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