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和继父的女儿结婚吗?
我妈妈再婚嫁给了现在的继父,继父有个女儿,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也有了感情。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我能不能和继父的女儿结婚,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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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判断能否和继父的女儿结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直系血亲很好理解,就是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像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等,他们之间是生育与被生育的关系。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的是和自己同出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例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如果继父和母亲结婚后,并没有形成法律上的抚养关系,也就是继父没有对你进行抚养教育,那么你和继父的女儿之间就不存在血亲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由于你们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所以是可以结婚的。 要是继父和母亲结婚后,继父对你进行了抚养教育,形成了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但你和继父的女儿之间仍然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同样依据上述法律条文,也是可以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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