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能否抵扣个人所得税?
我生病花了不少钱,经济压力很大。听说有些费用能抵扣个人所得税,想问问医疗费用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能不能用来抵扣个人所得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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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这里涉及到一个概念叫“专项附加扣除”,它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扣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额外扣除的项目,医疗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就是其中之一。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指出,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也就是说,你自己的医疗费用可以自己扣,也能让配偶扣;如果是孩子的费用,父母其中一方来扣就行。 不过要注意,这里的医疗费用是有要求的,必须是与基本医保相关的费用,并且要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在进行扣除时,要按照规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申报操作。这样,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就能帮你减少应纳税额,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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