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侦查期间可以会见嫌疑人吗
我有个朋友被立案侦查了,现在人在看守所。我特别担心他,很想去看看他,跟他了解下具体情况。就想知道在这个立案侦查期间,我能不能去见他呀?要是不能,那什么情况下可以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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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案侦查期间,一般情况下,家属是不能会见嫌疑人的。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案件处于侦查取证的关键时期,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影响案件侦查的情况发生,所以对嫌疑人的会见进行限制。 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也就是说,律师可以接受委托后会见犯罪嫌疑人。 具体而言,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而且,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的,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近亲属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这也只是“可以”并非“有权”。 相关概念: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犯罪案件进行立案后,展开调查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等一系列侦查活动。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在侦查阶段,只能由律师担任辩护人。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比如拘留、逮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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