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不做伤情鉴定可以私了吗?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对方说可能达到轻伤二级了。我不想把事情闹大,想和对方私了,又不想做伤情鉴定,不知道这样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所以来问问大家这种情况能不能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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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轻伤二级不做伤情鉴定是否可以私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私了”的含义。“私了”其实就是双方当事人不通过司法程序,自行协商解决纠纷。 从法律角度来看,轻伤二级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轻伤二级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属于刑事案件。 对于刑事案件,“私了”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限制的。虽然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这部分赔偿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后,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对加害人是有利的,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然而,对于刑事责任部分,是不能通过“私了”来免除的。因为刑事犯罪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个人权益,同时也破坏了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所以国家公权力必须介入。即使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被害人也表示不再追究,但公安机关仍然会依法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可能会依法提起公诉。 关于伤情鉴定,它是确定伤害程度的重要依据。如果不做伤情鉴定,那么轻伤二级的结论就缺乏权威性和合法性。在后续可能的司法程序中,没有伤情鉴定,案件的处理会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没有经过专业鉴定,所谓的“轻伤二级”可能存在误差,这对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保障都是不利的。 综上所述,轻伤二级不做伤情鉴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私了,但刑事责任部分不能私了。并且,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还是进行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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