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体店购买的手机能够无理由退货吗


在实体店购买的手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无理由退货的。 首先,无理由退货在法律上主要是针对特定销售方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一些特殊商品除外。这里强调的是线上等非实体店的销售方式,并不包括实体店购物。 不过,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消费者是可以要求退货的:一是手机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比如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机等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出现上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上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也可要求换货。这里的三包有效期,移动电话机主机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电池6个月,外接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移动终端卡、数据接口卡为1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二是如果商家自愿提供无理由退款服务,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按照商家的规定进行无理由退货。 所以,在实体店购买手机后想退货,要先看手机是否有质量问题,再看商家有没有相关的无理由退货政策。建议在购买手机前,仔细检查手机,并向商家了解清楚退换货政策,同时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三包:指的是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在手机行业中,规定了不同部件在一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享有的这些权利。 三包有效期:是指消费者依据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权利的期限,不同部件的三包有效期不同,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