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的房屋能够转让吗
我最近在考虑买房,看到一套价格很合适的房子,但后来听说它处于抵押担保状态。我就想知道这种抵押担保的房屋到底能不能转让啊?我要是买了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主要就是想弄清楚这种房子在法律上能不能交易,交易的话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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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的房屋是可以转让的。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这就是说,原则上抵押人是可以转让抵押房屋的,即便房屋转让了,原来的抵押权依然有效。 另外,《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也明确,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这进一步说明,经过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能够进行转让操作。 不过,如果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就转让抵押房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交易存在效力瑕疵。对于买家而言,购买未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抵押房屋,会面临较大风险。一旦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比如因为抵押人无法偿还债务,抵押权人可能会处置房屋,买家可能会遭受损失。所以,在进行相关房屋交易时,一定要确保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同时了解清楚房屋的抵押状况和相关债务情况,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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