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传票后还能协商吗,诉讼费是多少?
我收到法院传票了,心里挺慌的。我其实不想把事情闹大,想和对方协商解决,不知道收到传票后还能不能协商。另外,也不清楚这场官司的诉讼费是多少,我怕到时候费用太高自己承担不起,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展开


收到传票后仍然是可以协商的。传票的作用主要是告知当事人被起诉的情况以及开庭的相关信息,它并不是意味着双方就不能再通过协商来解决纠纷了。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包括收到传票之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之前,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自行协商和解。如果双方达成和解,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关于诉讼费的问题,诉讼费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不同类型的案件收费标准不同。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相对简单。比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