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作案是否能够单独取保一人?
我朋友参与了一个团伙作案,现在其他人都被抓了,他也在其中。我想帮他申请取保候审,但不清楚在团伙作案的情况下,能不能只给他一个人办取保候审。我很担心他,也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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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团伙作案中,是有可能单独为其中一人办理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团伙作案里,司法机关会对每个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独立审查。如果其中一人符合上述取保候审的条件,即使是团伙作案,也可以为其单独办理取保候审。例如,某个人在团伙中所起作用较小,情节相对轻微,并且身体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就医治疗,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如果此人在团伙作案中是主犯,或者存在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那么就不太可能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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