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中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该怎么填?


在所得税申报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填写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简单来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某些年份盈利、某些年份亏损的情况。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用以后年度的所得进行弥补。这里的亏损不是企业自己核算的会计亏损,而是经过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在某一年度出现亏损,从下一年开始算起,在接下来的五年内,如果企业有盈利,就可以用这些盈利来弥补之前的亏损。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相关的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和主表(A100000)。 对于《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需要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以前年度亏损的具体情况,包括亏损年度、亏损额等信息。这里的亏损年度就是实际发生亏损的年份,亏损额则是经过税务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负数。同时,还要填写当年盈利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在填写时,要按照亏损发生的先后顺序依次弥补,先弥补最早年度的亏损,直到弥补完或者达到五年的期限。 而主表(A100000)中也有与弥补亏损相关的行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自动从当年的利润总额中减去可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具体来说,当您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中填好数据后,系统会将可弥补的亏损额自动带到主表中,从而得出正确的应纳税所得额。 填写时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一是要确保亏损数据的准确性,这需要企业准确核算每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保存好相关的税务资料。二是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报,逾期可能会影响亏损的弥补。三是如果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重组事项,亏损的弥补可能会有特殊规定,需要按照相关的税收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