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时一方拿走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我和我对象还没离婚呢,结果他偷偷把家里不少共同财产都拿走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没离婚的情况下,他这种拿走共同财产的行为,我能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啊?心里实在没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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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离婚的情况下,一方拿走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否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通常情况下,一方拿走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更多地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权益,一方私自拿走财产,可能侵害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但这种行为并不必然构成犯罪。另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一方拿走共同财产的行为符合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那么是有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例如,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盗窃、诈骗等手段拿走共同财产,且达到了相应犯罪的立案标准,就可能构成盗窃罪、诈骗罪等犯罪。以盗窃罪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以,没离婚时一方拿走共同财产,另一方是否能追究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一般先考虑通过民事途径解决财产纠纷,如果发现存在犯罪行为,则可以通过刑事程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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