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分到遗产吗?


在探讨离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分到遗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遗产继承,简单来说,就是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将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的一种法律制度。而继承方式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配偶,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 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回到离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分到遗产的问题上,如果是法定继承,由于离婚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再存在配偶身份,所以通常情况下,离婚后的另一方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例如,甲和乙离婚后,甲去世,乙就不能以配偶身份参与甲的法定继承。 然而,如果存在遗嘱继承的情况,就另当别论了。即便双方已经离婚,只要死亡一方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离婚的另一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比如,丙和丁离婚后,丙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产留给丁,那么在丙死亡后,丁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该房产。 综上所述,离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分到遗产,但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其继承,则可以获得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