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有两块?
我家在农村,最近因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有些紧张,就想着能不能再申请一块宅基地。但听说有‘一户一宅’的规定,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能有两块宅基地,相关规定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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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可以有两块。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家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深化意见》也强调要严格遵循“一户一宅”的立法精神。这里的“一户”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标准需参考户籍管理部门颁发的户口簿以及婚姻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拥有“一户多宅”。比如,成年后的孩子组建新的家庭并另立门户,在无法保障其正常生活所需房产居住条件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程序可另行申领宅基地使用权。另外,通过合法的继承房屋等方式也可能出现一户拥有两块及以上宅基地的情况,但后续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和规范,比如不能对多余的宅基地进行新建、扩建等。 总之,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和管理是有严格规定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拥有两块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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