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能生育,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吗?
我和配偶结婚几年了,一直想要孩子,但发现配偶不能生育。我很喜欢孩子,因为这个事我们经常吵架,关系也越来越差。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就因为配偶不能生育,我能不能向法院提起离婚呢?
展开


在婚姻关系中,当夫妻一方不能生育时,另一方是可以提起离婚的。接下来我们从不同方面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从法律权利角度来看,我国《民法典》赋予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其中就包括离婚自由。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里,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当夫妻一方因为另一方不能生育而想要结束婚姻关系时,是完全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的。 然而,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意味着法院就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主要依据的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里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 如果仅仅是一方不能生育这一个因素,法院不一定会直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会考量夫妻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状况、不能生育对夫妻关系造成的具体影响等多方面情况。如果因为一方不能生育,导致夫妻双方矛盾不断,感情受到了严重影响,并且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虽然存在不能生育的情况,但夫妻感情仍然较好,或者双方能够共同面对这个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那么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一方以另一方不能生育为由提起离婚,建议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沟通,看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状况的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