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售卖吗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家庭财产相关的事情,有一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另一半没跟我商量就想卖掉。我不太清楚他这样做是否合法,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到底有没有权力售卖,要是私自卖了会有什么后果。
展开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通常没有单独售卖的权利。 首先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像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着平等的处理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卖共同财产,对方可请求宣告行为无效。这就意味着,如果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就去卖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原则上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第三人是善意购买(也就是不知道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一方没经另一方同意售卖)、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且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这种买卖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另一方不能以不知情、不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一方瞒着另一方把夫妻共有的房子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第三人付了合理的价钱,还办理好了房产过户登记,那么这个买卖一般就是有效的。 要是一方未经允许卖了夫妻共同财产,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在离婚的时候,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赔偿这部分损失。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 。 善意第三人:指在交易中,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交易相对人无处分权而与之进行交易的人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