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户是否可以在异地开立?
我在本地有公司,但业务拓展到了外地,为了方便资金管理和业务结算,想在异地开个基本户。不知道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基本户能不能在异地开呢?我怕开了不符合规定,后续有麻烦,所以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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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户是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企业的主办账户。关于基本户能否在异地开立,答案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一是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二是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三是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四是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对于企业想要在异地开立基本户,如果是因为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那么企业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向拟开户银行提出开户申请。银行会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为企业办理异地基本户的开立手续。这样规定是为了满足企业在不同地区开展业务的实际需求,保障企业资金的合理流转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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