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设赌场罪退赃后能不起诉吗?

我之前参与了开设赌场的事,现在很后悔。目前已经把非法所得都退了,我特别担心会被起诉判刑。想知道在开设赌场罪里,退赃之后是不是就有可能不会被起诉了?我这种情况有多大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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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开设赌场罪指的是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于开设赌场罪退赃后是否能不起诉,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以及法律规定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退赃并不属于上述法定绝对不起诉的情形。 不过,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开设赌场犯罪情节轻微,嫌疑人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等,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涉案金额较小、参与人数少、社会危害不大,且嫌疑人主动全部退赃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检察院综合考量后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要是犯罪情节严重,比如长期开设赌场、涉案金额巨大、吸引众多人员参与赌博等,即便退赃,也很可能还是会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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