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和抢夺定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和抢夺在定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首先,从概念上来说,抢劫指的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夺是指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犯罪构成要件上,二者的区别更为明显。在客体方面,抢劫罪既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一般只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例如,张三持刀威胁李四交出财物,这不仅让李四的财产受到损失,还对李四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属于抢劫;而王五趁赵六不注意,一把抢走他手中的手机就跑,主要侵犯的就是赵六对手机的所有权,属于抢夺。 在客观方面,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来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比如,甲将乙打倒在地后抢走其钱包,这就是典型的抢劫行为;而丙在大街上看到丁手中拿着名贵包包,快速跑过去一把夺过就跑,这就是抢夺行为。 在定罪数额标准上,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