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


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不同罪名,它们在概念、行为方式、威胁程度、财物取得方式、法律规定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概念不同。抢夺罪指的是,趁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敲诈勒索罪是指,通过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抢夺罪是直接去抢东西,而敲诈勒索罪是靠吓唬别人来拿到钱。 其次,行为方式有别。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实施夺取行为,使他人来不及抗拒,从而取得财物。例如,在街上突然抢走他人手中的包就跑。敲诈勒索罪则是以威胁、要挟的方式,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威胁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比如,给别人发消息说不给钱就曝光隐私。 在威胁程度和财物取得方式上也存在差异。抢夺罪中的威胁不具有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的强制力,被害人在财物被夺时可能会有短暂的反应时间,但往往来不及反抗。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则使被害人在精神上受到强制,产生恐惧心理,被迫交出财物。此外,抢夺罪是当场夺取财物,而敲诈勒索罪既可以当场取得财物,也可以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取得财物。 在法律规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