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有哪些区别?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好像通过威胁手段拿了别人东西,我就有点迷糊,这到底算寻衅滋事还是敲诈勒索啊?我想弄明白这两个罪名在实际情况里怎么区分,是从行为表现,还是有其他判断标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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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有诸多区别。 首先,从侵犯客体来说,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简单讲就是大家共同生活、活动的正常秩序。比如在大街上随意打人、闹事,让大家都没法正常走路、逛街了,这就破坏了公共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等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会进行相应处罚 。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权益。就是说不仅抢了别人东西,还可能让别人心里害怕,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无事生非,像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比如几个小青年没事就去骚扰路人、在店里白拿东西还砸坏物品等。敲诈勒索罪则是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比如威胁别人说不交出钱就伤害他家人。 再者,主观方面也有差异。寻衅滋事罪主观上是基于蔑视法纪、显示威风、寻求精神刺激等卑劣动机。比如有些人就是想通过欺负别人来显得自己厉害。敲诈勒索罪主观上是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是单纯想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 最后,在量刑上也不同。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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