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和抢夺罪有哪些区别与联系?


抢劫罪和抢夺罪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和区分,同时也存在一定联系。 首先来说说它们的区别: - **客观行为方面**: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简单说,就是通过暴力手段让被害人没办法反抗,从而抢走财物。比如,张三用刀威胁李四,强行拿走李四的手机。而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就像王五趁赵六不注意,一把抢走赵六手中价值较高的包就跑。 - **侵犯客体方面**: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这意味着,抢劫行为不仅会让被害人失去财物,还可能对其身体造成伤害。而抢夺罪一般只侵犯财产权利,主要就是财物被抢走这一后果。 - **犯罪后果要求方面**: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不管抢多抢少都构成抢劫罪。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 - **主观故意内容方面**: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 **构成犯罪年龄方面**:抢劫罪一般要求年满14周岁;抢夺罪要求年满16周岁。 - **既遂标准方面**:劫取到财物或造成他人轻伤以上构成抢劫罪既遂;抢到数额较大的财物才构成抢夺罪既遂。 再讲讲它们的联系: - **客体要件**: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 - **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二者在行为方式上有相似之处,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 **转化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