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地人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吗?

我和我爱人都不是本地户口,但现在长期在这边生活。最近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能不能直接在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想问下外地人到底可不可以在民政局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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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个概念。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从协议离婚的角度,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地人,不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那么通常是不可以在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 不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非本地户籍的夫妻双方可以凭借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在当地办理的条件,还可以考虑诉讼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被告在当地有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原告可以在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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