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交的企业所得税款能否退还?
我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能因为计算失误多交了税款。现在想了解下,多交的这部分企业所得税款能不能退呢?要是能退,具体该怎么操作?希望懂的朋友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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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税务缴纳过程中,多交企业所得税款是有可能退还的。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当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由于各种原因,如计算错误、预缴税款过多等,导致实际缴纳的税款超过了应缴纳的税款,这就形成了多交税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如果企业发现自己多交了企业所得税款,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以证明多交税款的事实和金额。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填写退税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税务机关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和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按照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所以,多交的企业所得税款是可以退的,但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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