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房产还能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租房吗?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但因为工作原因在外地租房子住。我想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里的租房项,可又担心自己名下有房不能申报。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申报租房专项附加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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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租房扣除,主要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住房租金负担。下面我们来分析名下有房产时能否申报租房专项附加扣除。 首先,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这里的核心判断点在于“主要工作城市是否有自有住房”。也就是说,如果您名下的房产不在您主要工作城市,并且您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居住,是可以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例如,您的房子在老家县城,而您在大城市工作并租房,这种情况符合条件。 然而,如果您名下的房产就在您主要工作城市,即使您实际租房居住,通常也不能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因为规定中明确以主要工作城市的自有住房情况来判断。不过,如果您的自有住房正在建设中还未交付使用,或者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无法居住,在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情况下,部分地区可能允许申报,但这需要根据具体地方政策和税务机关的认定。 在申报时,纳税人需要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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