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付的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我买房子的时候交了定金,但是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这套房子了。我想知道已经交付的购房定金能不能退呢?心里很着急,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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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简单来说,就是买房的人先给卖房的人一部分钱,以此表明自己买房的决心。 关于已交付的购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还,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如果是购房者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也就是说,要是因为购房者单方面违约,不想买这套房子了,那么交付的定金是不能退的。例如,购房者交了定金后,突然觉得房子周边环境不好,或者自己资金出现问题不想买了,这种情况下定金一般就退不回来了。 但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将房屋又卖给了别人,或者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时,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能要求开发商额外赔偿与定金等额的款项。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比如国家出台了新的购房政策,使得购房者不符合购房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这种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所以,已交付的购房定金能不能退,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购房者在遇到问题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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