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签的子女名字的购房合同还能办父母的房产证吗?
我家买房时,父母签的是子女名字的购房合同,现在想办父母的房产证,不知道行不行。想了解下这种情况的相关规定,以及如果可以办的话,具体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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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房地产项目经过备案程序后,在房产证尚未颁发之前,原定的购房者名称通常不得进行更改。也就是说,父母签的子女名字的购房合同,在房产证未下来前,很难办父母的房产证。 这是因为房产证上所列明的购房者姓名,依据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确定。而相关规定要求在备案后到房产证颁发前保持购房者名称的稳定性。 不过,待房产证正式发放完毕以后,此时具备了更改购房者名称的条件。在此过程中,需要与购买房屋时的开发商进行充分沟通,并按照其指导完成相关流程,开发商将负责协助对家庭购房合同中的姓名进行变更。 从法律依据来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变更购房者名称时,相关行为也需要符合这些条件。 另外,如果想在房产证上增加父母名字(即让父母成为房子的共有权人) ,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房屋、赠与房屋或者析产登记等方式来实现。比如通过赠与的方式,需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核实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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