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将房子给小孩,父母还有权变卖吗?
我和前夫离婚时,在协议里写明房子归小孩。但现在前夫想把房子卖了,说小孩还小他有权处理。我觉得既然协议写了给小孩就不该卖。我想知道从法律上讲,我们作为父母还有没有权力变卖这个房子?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而言,父母是没有权力变卖已经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给小孩的房子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当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子给小孩,这就相当于夫妻双方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将房产的权益给予了小孩。小孩基于这份协议取得了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在这种情形下,小孩作为房产的权益人,父母通常是小孩的监护人。如果父母要变卖该房子,除非是为了小孩的利益,比如小孩患有重大疾病需要资金治疗等特殊情况,否则父母变卖房子的行为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假如父母擅自变卖该房子,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如果第三方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过户登记,那么第三方可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小孩的权益因此受到损害的,小孩或其法定代理人(比如另一方监护人)有权要求擅自处分的一方赔偿损失。所以,正常情况下父母没有权力随意变卖已经约定给小孩的房子。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