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已打给境外,再由境外第三方支付是否可以?


在探讨货款已打给境外,再由境外第三方支付是否可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首先,这种操作涉及到国际贸易支付和外汇管理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国际贸易中,支付方式和资金流向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从外汇管理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都应当遵守本条例。将货款打给境外再由第三方支付,可能涉及到外汇的跨境流动和资金的用途等问题。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外汇登记、申报等手续,可能会违反外汇管理规定。比如,企业在对外支付货款时,需要按照规定向银行提供相关的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银行会根据这些资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办理付汇手续。如果通过第三方支付绕开了正常的审核流程,就可能面临外汇管理部门的处罚。 从合同关系上来说,这涉及到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原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由第三方支付,那么这种变更支付方式的行为可能需要得到合同双方的一致同意。否则,未经过同意擅自变更支付主体,可能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一方擅自让第三方支付,导致另一方的权益受到损害,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此外,还需要考虑反洗钱和制裁合规等方面的问题。国际上有一系列反洗钱和制裁的法律法规,如果第三方涉及到洗钱活动或者处于被制裁的名单中,那么与之进行资金往来可能会使企业面临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比如,一些国家对特定的企业或个人实施制裁,禁止与之进行贸易和资金往来,如果不小心与被制裁方有资金交易,就可能触犯相关法律。 综上所述,货款已打给境外再由境外第三方支付并非绝对不可以,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在进行此类操作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和金融人士,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