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渡费在人死后还有吗?
我家这边正在拆迁,已经开始发放拆迁过渡费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家里有一位老人去世了。我不太清楚,老人去世后,他原本应得的拆迁过渡费还会不会继续发放呢?是从去世当月就停发,还是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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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渡费,简单来说,就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因为被拆迁人没办法及时住进安置房,拆迁方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一种临时安置补偿费用,用于补贴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居住等相关费用。 关于拆迁过渡费在人死后是否还有,这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如果拆迁协议中明确规定过渡费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或者户数来发放的,而不是按照人口数量,那么即使有人去世,只要被拆迁房屋还在过渡安置期内,过渡费还是会按照协议正常发放,不会因为某个家庭成员的去世而停发。这是因为这种情况下过渡费的发放依据是房屋本身,和居住在房屋里的人的生死没有直接关系。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拆迁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双方都要遵守协议内容。 如果拆迁协议约定过渡费是按照人口数量来计算发放的,当有人去世后,从去世的那个时间点开始,相关部门就可能会停止发放该去世人员的过渡费份额。因为此时过渡费是基于人口给予的补偿,人员去世后,相应的补偿基础就不存在了。比如有些地方的拆迁政策规定,以拆迁公告发布时登记在册的人口为准来计算过渡费,当其中有人死亡,其对应的过渡费就会取消。 另外,如果在拆迁过渡期间有人去世,家属应该及时向拆迁部门或者相关机构报备死亡信息。否则,继续领取已去世人员的过渡费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家属要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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