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拆迁房屋去世后临时过渡费还有吗


父母拆迁房屋去世后,临时过渡费是否还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临时过渡费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在从被拆迁房屋腾退到安置房交付居住这一过渡期间的生活等需求而给予的临时性补偿费用。 从一般规定来讲,拆迁过渡费通常不算作遗产。因为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过渡费往往是在拆迁过程中才产生的。比如,正常情况下,被拆迁人在世时按拆迁协议领取过渡费,去世后从常理说似乎不需要再支付过渡费 。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还是有可能继续领取的。比如拆迁过渡费是在老人去世之后才实际发放下来的,并且在后续的分配过程中涉及到遗产继承等相关的法律问题,那么在这种特定的情形下,拆迁过渡费就有可能会被当作遗产的一部分来进行分配。 并且按照规定,被拆迁人去世的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补偿。 相关法律依据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相关规定,被拆迁人有权获得临时安置补偿(过渡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涉及到过渡费作为遗产分配,就需要按照这个继承顺序来处理。 所以,父母去世后临时过渡费是否还有,要综合考虑拆迁进度、过渡费发放时间、当地拆迁政策以及是否涉及遗产分配等多方面因素。建议查看与拆迁方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具体条款,若有争议,也可咨询专业律师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遗产:指被继承人在死亡之时所遗留下来的属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 继承:将逝去之人在生前所积累的财产,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依法转移至其他人手中的制度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