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过渡费什么时候发放?

我家这边房屋拆迁,当时说会给过渡费。可现在都过去一段时间了,这过渡费还没发。我就想问问,按照法律规定,过渡费一般啥时候发啊?是有个固定的时间要求,还是得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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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过渡费,通常指的是在房屋征收或者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为了保障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限内的基本居住和生活条件,而向其支付的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在被征收人的房子被拆了,到新房子交付这段时间,给被征收人用来解决居住等生活问题的钱。 关于过渡费的发放时间,在我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规定具体的发放时间点。不过,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这里虽然没有明确说过渡费(临时安置费)的具体发放时间,但明确了发放的时间段,就是从房子被征收,到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前。 在实际操作中,过渡费的发放时间通常由征收方和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协议中进行约定。这个约定可以是按季度发放、按半年发放,也可以是一次性发放等不同的方式。如果征收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过渡费的发放时间和方式,那么征收方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执行。例如,协议约定每季度末发放过渡费,那么征收方就应该在每个季度结束的时候给被征收人发放。 要是征收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发放过渡费,被征收人有权要求其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被征收人可以先与征收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尽快发放过渡费。如果协商不成,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过渡费具体什么时候发放,关键要看征收补偿协议中的约定。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关于过渡费发放时间和方式的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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