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过渡费几年没拿到该怎么办?


如果房屋拆迁过渡费几年都没有得到,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首先,可以尝试与拆迁方进行友好沟通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明确指出拆迁方未按时支付过渡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要求其立即履行支付义务。同时,务必保留好协商过程中的相关证据,比如通话记录、短信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会起到重要作用。 若协商没有结果,您可以向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详细地向他们说明拆迁方拖欠过渡费的具体情况,请求该部门督促拆迁方尽快支付过渡费。 要是拆迁协议中存在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您与拆迁方达成了仲裁协议,那么还可以依据这些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专业且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 若没有仲裁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一个可靠的办法。在诉讼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拆迁协议、之前的支付凭证等,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支持您在诉讼中的主张,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从法律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这意味着,拆迁方如果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过渡费,被拆迁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义务。 相关概念: 拆迁过渡费:是指在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在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内,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临时安置费用。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