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迟迟得不到安置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拆迁了,可等了好久都没得到安置,一家人还在外面租房子住,心里特别着急。我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有效的解决途径,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能不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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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拆迁后迟迟得不到安置的情况,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若在收到房屋征收通知后一直未达成补偿协议,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征收机构应当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费用、调换房产等诸多事项签署补偿协议。若双方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若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如果已经签署了拆迁协议,而对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安置,那么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严格遵守和履行协议中所约定的条款及内容,确保能够顺利地交付安置房。因为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当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安置时,被征收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其中明确规定了征收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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