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十几年不安置该怎么要求赔偿?
我家的地和房子被征拆了,可这都过去十几年了,一直没有得到安置。现在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心里特别着急。我就想知道具体能通过哪些途径要求赔偿,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展开


征地拆迁十几年不安置的情况,被征收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并获得相应赔偿: 首先,被征收者应当迅速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敦促征收相关部门予以合理的安置补偿待遇。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公民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救济。 关于赔偿的内容和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对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一种赔偿,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建筑年代、市场价值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具体补偿金额;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由于拆迁导致被征收人需要搬迁,并且在安置前可能需要临时居住,这些都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征收方应当给予补偿;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被征收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征收方需要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在整个征地拆迁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及被征收人均须严格执行本法规中关于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时间、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或周转用房、因停产停业所造成的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各项事宜的规定,并据此签订相应的补偿协议。一旦补偿协议正式签署生效,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