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开车撞人的责任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首先,要判断肇事方是否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比如超速行驶、醉酒驾车、疲劳驾驶等,这些违法行为会对责任认定产生直接影响。要是司机存在这些违规行为,那在责任划分上往往会承担更重的责任。 其次,事故发生时的具体环境条件也很重要。像是天气状况,比如在暴雨、大雾等视线不好的天气下,对司机和行人的影响不同;路面状况,是平坦还是崎岖、有无结冰等;视野范围是否受阻等。这些因素能帮助全面评估双方的行车状态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再者,被撞者自身是否存在不当行为也不容忽视。比如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同样会影响责任判定。如果行人有这些过错,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可能会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 另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会考虑车辆本身的状况、驾驶员的驾驶技术水平以及经验等因素。 交管部门会基于上述所有因素综合考量后,依法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类型分为全责、主责、同责、次责以及无责。 具体来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在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相关概念: 严格责任:是一种归责原则,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 过错责任原则: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在这种原则下,有过错才承担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和正常的谁主张谁举证不同,在特定情况下,由对方来承担举证责任。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中,一定程度上存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