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违法征地拆迁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家的土地和房屋面临征地拆迁,但拆迁方的很多做法明显违法,给我们家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我想知道具体能通过哪些方式获得赔偿,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还有相关的法律程序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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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征地拆迁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如果是政府部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并给被征收方带来损失,那么需要承担国家赔偿的法律责任。 其次,赔偿的方式。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具体而言: - 若涉及财产方面,如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返还财产;财产损坏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损害程度给付赔偿金;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赔偿金;财产拍卖或变卖的,给付所得价款,变卖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支付相应赔偿金等。 - 针对征收耕地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用应为该耕地在被征收之前的三年内所产生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安置补助费需根据实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每一位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所需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应为该耕地在被征收之前的三年内所产生的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额度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对于征收其他类型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 政府可参照征收耕地的相关标准进行制定。而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自行规定。 - 若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 最后,赔偿的程序。如果遭遇违法征地拆迁,被侵权人可以就负责拆迁的行政机关所进行的违法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违法行政机关对所遭受的损失进行损害赔偿。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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