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违法征地拆迁应该怎么办?


当遇到违法征地拆迁时,可以通过以下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确征地拆迁的相关合法程序和要求。征收土地须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补偿标准应依据审批文件中“征收土地方案”确立,且不能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同时,为保障被征地户权益,征地文号及补偿标准等信息应公开公示,补偿款项一般应一次性付清,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当地政策或经评估后确定。 如果发现征地过程存在违法行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例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若遭遇违法拆迁,比如拆迁方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实施人身攻击等暴力威胁手段,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若未能及时获得警方援助,可在确保权益受非法侵犯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行采取适当的自我保护措施。 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比如拨打国家土地管理局设立的法律服务电话号码336进行咨询与投诉;向所在区域管辖的地方级别的国土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涉嫌违法的拆迁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立案查处,其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核查,对正在实施的违法征地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若违法拆迁行为严重侵害到人身安全或者财产权益,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倘若通过上述途径仍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例如,对于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被征收人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也享有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另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