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保局关于进销存的通知有哪些规定?

我是一家药店的负责人,最近听说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进销存的通知,但是不太清楚具体内容。我想了解这个通知对我们药店进销存管理有什么影响,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比如药品采购、销售记录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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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保局关于进销存的通知主要是为了规范医药机构在药品、耗材等方面的采购、销售和库存管理,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从法律依据来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由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这是医保局发布进销存通知的上位法依据,通知实际上是对条例相关要求的细化落实。 对于医药机构来说,在采购方面,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药品和耗材的采购,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合规。这意味着要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并且保留完整的采购凭证,包括发票、合同等,以便医保部门进行核查。 在销售环节,要准确记录每一笔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和耗材的名称、数量、价格、销售对象等。这些销售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能存在虚假销售或者篡改销售数据的情况。这是因为医保部门会通过销售记录来审核医保报销的合理性,如果销售记录不规范,可能会导致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 在库存管理上,要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记录一致。对于过期、损坏的药品和耗材,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能将其混入正常销售的产品中。同时,要建立库存预警机制,及时补充库存,避免出现断货影响患者就医的情况。 如果医药机构违反医保局关于进销存的通知要求,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处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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