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该怎么维护自身权益?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动员拆迁阶段**: 在得知拆迁消息后,要在协谈动员中了解自家房屋的补偿安置情况。同时,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索要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决定或批复等拆迁文件,重点关注是否有征地批复或征收决定、公告等。例如,如果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应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来查看相关文件是否齐全。 **查看征地拆迁文件阶段**: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依法应发布《征地启动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这些文件一般张贴在村委会等地方,需要及时关注并与拆迁工作人员沟通了解。若发现征地预公告,要关注房屋土地调查登记结果是否与实际相符,不符时要及时提出异议;若对批准前的补偿安置公告内容有意见,村民可申请听证(需多数村集体成员提出申请,征收主体才组织听证);若对征地批复不服,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在征地未批准前,征收拆迁只能协商,不具有强制效力,无法签订协议时,征收主体无权强制拆除。 **面临强制拆除危险阶段**: 实践中可能存在未经法定程序强制拆除的情况。对此,要提前对房屋室内外完整拍摄记录、保存,并定期更新。房屋是公民私有财产,拆除属破坏财产的违法行为,有人身、财产危险时,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若警察表示无法处理,要当即要求书面答复,作为后续司法救济证据。 **应对拆迁评估阶段**: 评估报告常见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农村征收拆迁也多有参照。尚未评估时,可结合他人评估及自家协谈情况,决定评估事宜并亲自参与;已出具评估结果的,要在规定期限(一般十天)内提出复核,避免影响自身权益。 此外,根据《国有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条例》,征收补偿方案需征求公众意见至少30天,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公开反馈信息及调整情况;因旧城区改造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者认为方案不符规定时,政府应组织听证会并修订方案;征收补偿费用的预算、使用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公告,包括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若遭遇违法拆迁,可通过拨打报警电话、拍照留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