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医药费用可以垫付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在医院等着钱做手术,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应不应该垫付医药费用。不垫付吧,觉得良心上过不去;垫付吧,又怕后面有麻烦。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可以垫付撞人的医药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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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撞人后医药费用是可以垫付的,但并非是强制性的义务。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侵权责任的承担需要依据事故责任的认定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在责任明确之后,相应的赔偿是有明确的承担顺序的。 从人道主义和实际情况出发,垫付医药费用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如果伤者情况危急,急需医疗费用进行救治,肇事者垫付费用能够及时挽救伤者的生命和健康,避免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也有助于缓解伤者及其家属的焦虑情绪,减少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然而,垫付费用也可能带来一些风险。比如,后续责任认定结果可能显示肇事者并非全部责任,如果垫付过多,后续追讨多余费用可能会比较麻烦。 所以,是否垫付医药费用,肇事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事故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选择垫付,建议保留好相关的垫付凭证,如医院的缴费收据、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的赔偿处理中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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