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才可以取保候审?
我想了解取保候审相关事宜。身边有人涉及刑事案件,现在还在被羁押着。我想知道在哪些具体的情形下,他能够申请取保候审,是只要交了钱就能取保,还是得满足一些特定条件,这些条件又是什么呢?
展开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以下这些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种,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就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独立适用附加刑就是不判处主刑,仅适用附加刑。 第二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社会危险性通俗来讲,就是犯罪嫌疑人不会再实施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自杀、逃跑等行为。不过对于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需要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 第三种,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体现了法律对特殊人群的人文关怀,但前提同样是确保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第四种,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司法实践中,有时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过程比较复杂,会出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有办完的情况,这时就可以取保候审。 此外,从司法实践经验来看,还有一些相对更容易被取保候审的情况,比如非暴力犯罪的,像盗窃、诈骗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事实清楚且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财产案件中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人身损害案件中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等。不过这些情况不是绝对的,具体案件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