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


犯罪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简单来说,管制就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独立适用附加刑意味着不判处主刑,仅适用这些附加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就是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认为犯罪人即使被取保在外,也不会再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不会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于身体有特殊情况的犯罪人,在保证不危害社会的前提下给予取保机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内容。 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有时候案件侦查、审理比较复杂,犯罪人的羁押期限到了,但案子还没结束,这时就可以考虑取保候审。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四)款 。 相关概念: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