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十天交钱能出来吗?
我前几天因为一些事被治安拘留十天,家里人想把我弄出来,听说交钱就可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想问下在治安拘留十天的情况下,交钱是不是就可以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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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对于“治安拘留十天交钱能否出来”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看一般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拘留一旦决定并执行,通常是要执行完整个期限的。也就是说,如果被决定治安拘留十天,正常情况下是要在拘留所待满十天,并不会因为交钱就提前出来。这是因为治安拘留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制裁措施,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被治安拘留的人对处罚决定不服,想要通过交钱提前出来,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是要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且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三是要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标准交纳保证金。如果最终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结果是撤销或变更了原处罚决定,那么就不用再执行这十天的治安拘留了;如果维持原决定,那么还是要执行剩余的拘留期限,之前交纳的保证金会退还。 综上所述,治安拘留十天交钱不一定能出来,要根据具体情况,符合法定条件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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